算算你能判多少年?【T00ls法律讲堂第六期】

2016-09-14 12:00:40 65 27607 1

量刑时有起点的,根据《量刑指导意见》的规定,量刑起点是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的,另法定刑均有一定的幅度,下限为法定最低刑,上限为法定最高刑,根据该案的客观事实,法官在法定刑内确定量刑起点也就是基准刑。

一些想成为黑产牛的小伙伴经常问:这个判多久,那个判多久!那么今天统一给大伙简单普及一下审判中的量刑问题。



这次依旧举例释法(当事人采用化名,案件虚构,如有雷同,纯属BUG)

案情简介:
在我国南部有个刚成立的攻击小组,领导者外号太君,组织成员都以代号相称,主要成员有6613、7816、5959、7788,该组织决定采用DDOS方式帮助其它黑色产业链上的同行攻打同行,牟取利益,但组织成立不久,有天晚上,6613因为嗑药搞错了IP地址,打了某知名电商网站,虽然没有打死,但惊动了网安,于是侦查机关就在某个月黑风高夜将太君的老巢端了,并以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将涉案人员刑事拘留。
当日,碰巧5959和7788两人在洗浴中心玩耍,未被抓获,于是被网上通缉,因迫于良心的谴责,数日后5959投案自首,而7788也不幸在另一个洗浴的场子里被扫黄小组抓获然后归案。
6613五年前因盗刷游戏公司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刑满释放后不久加入该小组,属于累犯。
5959属于投案自首。
7816今年才17周岁。
7788在侦查期间,举报并配合侦查机关抓获的另外一波邪恶组织。

量刑规范:
我国刑法,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,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、修改、增加、干扰,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,后果严重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后果特别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
那么如何量刑呢?
首先,量刑时有起点的,根据《量刑指导意见》的规定,量刑起点是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的,另法定刑均有一定的幅度,下限为法定最低刑,上限为法定最高刑,根据该案的客观事实,法官在法定刑内确定量刑起点也就是基准刑。
一、先看7816,该被告属于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,在此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、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以及是否初犯、偶犯、悔罪表现、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,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10到50之间
二、再看,该组织中主次分明,太君和6613为主犯,其它三人为从犯,对此,作为从犯的三人的量刑可以依照各自在犯罪中的地位、作用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。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20到50之间;犯罪较轻的,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。
三、对于5959的自首情节,可以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、时间、方式、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,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40以下;犯罪较轻的,可以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40以上或者依法免于处罚。
四、7788因为在侦查期间有立功表现,于是对于该立功情节,可以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、次数、内容、来源、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,确定从宽的幅度。(1)一般立功的,可以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20以下;(2)重大立功的,可以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20到50;犯罪较轻的,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50以上或者依法免于处罚。
五、除了太君以外,四人均能向侦查机关坦白自己的犯罪行为,于是对于坦白情节,可以综合考虑如实供述罪行的阶段、程度等确定从宽的幅度:(1)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,可以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20以下;(2)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的,可以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10到30;(3)因如实供述自己罪行,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,可以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30到50.
六、在审判过程中,太君发现情况不对,于是只能当庭自愿认罪,则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,根据犯罪的性质、罪行的轻重、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,可以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10以下
七、因为该组织的行为,使受害人遭受经济损失,于是各被告觉得赔偿损失并希望取得对方谅解,再次可以综合考虑:(1)赔偿并取得谅解的,可以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40以下;(2)赔偿单未取得谅解的,可以减少百分之30以下;(3)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,可以减少百分之20以下。
八、另外6613因为是累犯,所以综合考虑其前后罪的性质、前罪执行完毕后再犯的实际长短等情况,增加基准刑的百分10到40,一般不少于3个月

综合以上,大伙要知道,量刑结果是一个非常综合性的认定,因此同样的犯罪行为遭到不同的判决结果也是非常正常的。当然以上都是法律概述,事在人为,实务中还是会掺杂许多其它因素。

关于作者

徐昊律师54篇文章193篇回复T00ls法律顾问,知名网络案件代理律师

评论65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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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65楼
    2023-5-28 02:21

    扫黄这个属于数罪并罚???

  • 64楼
    2017-10-19 15:42

    老哥 别吓人了.

  • 63楼
    2017-10-11 17:36

    支持徐昊律师讲的课

  • 62楼
    2017-2-27 17:25

    每天看看法律讲堂,再看看徐律师在tools微信群里开车就够了。

  • 61楼
    2017-2-25 15:32

    这篇量刑的文章还可以,做诉讼律师的,应该对这个比较熟悉,其实无论那个国家,法学最根本考虑的是利益,如果你们的行为根本上对社会整体危害大于你们的贡献,那么贡献你了,你可能就是被法律打击的对象了,如果你对社会的贡献利用远远大于你的危害,那么不会有人搞你的,当然这背后还有不同人,对利益和危害的不同看法,这就有了很对分歧,就需要一个统一的标准,这个就是法律,用统治阶层的意志使其制度化,当然现实中很多问题,不同人对利益看法是不一样的,就像环保问题,各种条文法规,不可为不多,但是实际作用怎么样呢,这个就是经济利益和环境利益,近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冲突,很多问题是社会,经济,历史文化,当然还有法律制度,各种因素的统一产物,只强调一点都会片面吧。

  • 60楼
    2016-12-11 06:51

    看到这个帖子,感觉自己只有死罪了

  • 59楼
    2016-12-10 20:32

    最羡慕D阔!打百度打谷歌!

  • 58楼
    2016-11-21 14:30

    想够黑,还要先学法律,可以得

  • 57楼
    2016-11-18 21:36

    远离黑产从我做起。

  • 56楼
    2016-11-18 19:22

    讲道理,边界太模糊,想弄你其实挺简单

  • 55楼
    2016-9-23 15:51

    不做黑产,老老实实玩技术,做一个白帽子

  • 54楼
    2016-9-22 14:28

    这帮网络黑社会 手无寸铁 Ke药 票昌 攻击他人 判的太轻了

  • 53楼
    2016-9-21 09:54

   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,最好办法就是不在河边走啊

  • 52楼
    2016-9-21 06:27

    花式作死,君子爱财取之有道,我虽然不是君子,但是绝对不会搞黑产,这个东西接受不了

  • 51楼
    2016-9-20 21:42

    DDOS被抓的一般关很久的吧

  • 50楼
    2016-9-20 18:41

    还是赶紧抱紧律师的大腿吧,。。。律师一言,顶你三年。

  • 49楼
    2016-9-20 17:36

    还是赶紧抱紧律师的大腿吧,。。。律师一言,顶你三年。

  • 48楼
    2016-9-20 09:13

    然而文中含砂射影意味非常明显,还列举了几个id,也是醉了

  • 47楼
    2016-9-19 10:40

    这就有点可怕了。。。。

  • 46楼
    2016-9-18 19:23

    首先得有个原告啊